一、范围
苏州市区(仅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二、分配原则
实施普通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办法,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重大举措。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原则为“总体均衡、总量合理、统筹兼顾、促进发展”。
三、分配方案
苏州市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均执行录取指标生政策,指标生比例为各校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实验项目招生计划)的7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中“认真落实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政策精神,今年继续试行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的35%作为指标生。
各高中校指标生分配的具体人数详见附件。
四、分配方法
分配计划时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23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不含转学、休学人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录取时均需满足在该校连续三年在籍在读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
五、工作要求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最 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其他学校指标生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不大于四星级普通高中和星海实验中学招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
苏州市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星海实验中学与各地各初中校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公布定向分配指标、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及时组织指标生报到等相关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7月初。
公示场所:苏州市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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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苏州可以在苏州参加中考。 苏州中考政策中,对于外地来苏借读学生的报名办法规定如下:外地在苏州的借读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初三年级借读生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批准后,可在原借读学校报名借考和填报志愿,师范除外。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 2、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中考总分满分为740分。语文、数学满分均为130分;英语满分为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题30分);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艺术(音乐、美术)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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