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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鹏会计学校 来源:华鹏会计学校 2024/10/15 15:17:5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
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梳理的7张表格,分别对应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有变化,简单明了一文讲清!
扣除 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000元/月 扣除 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事项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05
扣除 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确定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500元/月 1100元/月 800元/月 扣除 主体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 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06
赡养老人 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3000元/月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 注意 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
07
婴幼儿照护 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2000元/月/每孩 扣除 主体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 事项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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