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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9 1: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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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方【预约】直播税收事先裁定是指税务机关应纳税人请求,对纳税人预期未来发生的、有重要经济利益关系的特定复杂事项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作出适用解释并出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决定。一、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政策沿革(一)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与部分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允许企业就重大涉税事项申请事先裁定。(二)2013-2014年,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 号) 和《“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税总发〔2014〕29 号)等文件中提出针对大企业试行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三)2015 年1 月,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立法层面提出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四)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将“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列为国家层面改革举措。(五)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体系化的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各地实践多处于试点阶段。早期试点聚焦个案处理(如大企业重组、关联交易等),后逐步推出制度性文件:1.2021年,广州、深圳发布《国际税收事项联合事先裁定管理办法(试行)》,服务跨国企业跨境投资。2.2023-2024年,上海、北京、重庆等地发布省级试行办法,扩大试点范围。3.宁波、雄安新区、茂名等地也相继出台相关规范。二、税收事先裁定案例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税率事先裁定案例发布时间:2024-12-27 15: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一)申请主体A公司(二)事项描述A公司拟在北京某区开展智能餐具清洁服务。该服务通过优化清洁环节、运用数字化全流程监控运行等方式,将智能餐具清洁设备布置在餐馆现场,在餐馆现场一次性解决餐具清洗、干燥、消毒等核心清洁工作。A公司鉴于该模式能够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卫生、成本更低的餐具清洁服务。拟就上述业务能否按照现代服务业6%增值税税率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事先裁定诉求。(三)裁定意见根据A公司目前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税务机关认为该公司的业务中提供服务的成本占比较高,属于清洁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同时要求A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和成本占比,如后续企业业务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按实际情况适用税收政策。(四)裁定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五)裁定日期2024年12月该项裁定就申请人本次申请的交易事项对税务机关具有约束力。广州税务为A企业预期发生的复杂涉税事项书面出具裁定意见发布时间:2025-04-01 17:42: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期,A企业就预期发生的成员企业之间由于积分互换业务产生的资金往来是否应该开具发票事宜,向广州市某区税务局提出税收事先裁定申请。A企业拟在其下属成员企业之间按照商定规则试行会员互认、会员积分互换的业务活动,就积分的兑换和使用进行跨企业之间的结算,相关成员企业之间会发生资金往来。经调查研究,并在税企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该区税务局对该税收事项出具了《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认为该事项在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且实际发生税收事项与申请材料所述一致的前提下,对于这种成员企业之间在进行积分互换涉及的资金往来,应视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成员企业向积分被兑付使用的成员企业提供了推广服务而收取的对价,因此应按其实际提供的推广服务向积分被兑付使用的成员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确认增值税销售额。广州税务为B企业预期发生的复杂涉税事项书面出具裁定意见发布时间:2025-04-01 17:43: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期,B公司就预期发生的资产重组业务中涉及资产、负债、劳动力一并打包划转事项是否适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事宜,向广州市某区税务局提出税收事先裁定申请。B公司现有某地块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将该地块、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负债及劳动力一并打包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暂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续将会申请办理预售证。经调查研究,并在税企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该区税务局对该税收事项出具了《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认为该事项在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且实际发生税收事项与申请材料所述一致的前提下,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全资子公司后续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符合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B公司需按照正常申报缴纳途径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可作为全资子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全资子公司在后续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将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作为扣除项;该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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