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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专升本:河南专升本法学第*章单选试题练手(1)答案

作者:天一专升本 来源:天一专升本总部 2022/9/23 13:45:16

天一专升本:河南专升本法学第*章单选试题练手(1)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D  

【解析】法律不是万 能的,它也是具有局限性的,主要表现在:①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还不是唯 一手段。在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时,除运用法律手段外,还有政策、道德、习俗等。②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在社会生活中,并非所有的问题都能用法律加以调整,例如友谊、爱情、思想等问题,法律就不宜调整。因此,法律只调整那些重要的社会关系领域,而且该领域能够用法律调整的情形。③法自身的特点而产生的局限性。首先,法是规范,不是规律,它总是体现人的意志。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及认识,法总会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之处。其次,法是概括性规范。第三,法具有稳定性和保守性,它总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第四,法是讲究程序的规范,缺乏对事件的及时应对和处理。最 后,法的作用的发挥,尚有赖于一个国家物质和精神条件以及一个国家科学、文化和法治的发展水平。综上分析,D与上述表述相符,故应选D。

2.【参考答案】D  

【解析】法的基本特征包括:①规范性;②国家意志性;③国家强制性;④普遍性;⑤权利义务性;⑥可诉性;⑦程序性。选项A,具有国家意志性;选项B,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选项C,无此说法。综上,应选D。

3.【参考答案】C  

【解析】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作用。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选项A,将道德作为一种评价标准,不选;选项B,评价的不是人的行为,而是法制;选项D,评价的不是人的行为,而是侵权责任法,故也不选。选项C,评价的标准是法律,评价的对象是他人(田某)的枉法行为。故应选。

4.【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有选择余地,故是有选择的指引。应选D项。选项A、B、C均未给予行为人一定的选择权,是确定的指引,故不应入选。

5.【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不当选。法院的判决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针对特定的人,对同类判决具有参考价值,不具有普遍约束力。选项B说法错误,不当选;选项C说法 正确,当选。甲法官将最 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并不是法官在适用判例法,而是指导案例有说服力。选项D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调解书属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文件,不是行政诉讼中的法律文件。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不是行政强制执行力。

6.【参考答案】A  

【解析】法的清理(法律清理),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清理方法:集中清理、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

7.【参考答案】B  

【解析】民族自治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 表 大 会,不包括其常委会,选项B说法错误。

8.【参考答案】D  

【解析】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源自古罗马。率先提出公私法划分的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他认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9.【参考答案】D  

【解析】选项A,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文件中,是以相应的文字结构形式即法律条文来表现的,但在具体的立法实践中,一个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就表达一个法律规则,即二者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表达的内容,法律条文是表达法律规则的基本形式。选项B,一个法律规则可由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达。也可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不同法律条文来表达;选项C,同一个法律条文可表达不同法律规则的要素。选项D说法 正确。

10.【参考答案】C  

【解析】准用性规则,指规则的某一部分没有直接表述出来,而是参照、引用其他条文或其他法规来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11.【参考答案】D  

【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12.【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内容不同。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具体的,它着眼于行为的共性;而法律原则不仅关注行为的共性,而且关注行为的个别性。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小不同。法律规则的规定具体明确,因此,其明确具体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削弱或阻止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法律原则的规定比较概括、模糊,故赋予了法官在适用时较大的自由裁量权。③适用范围不同。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具体,故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是从日常社会生活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性原则,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广。④适用方式不同。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之中的,即一条规则在一个案件中,要么全部适用,要么该规则全部无效;而法律原则不同,不同强度的法律原则是可以并存于同一案件之中的。故选项B错误,法律规则充分体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应当选。选项A,不是所有的条文都表达法律规则,比如非规范性法律条文表达的即为技术性规定。故正确。根据上述分析,选项C、D正确。

13.【参考答案】D  

【解析】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辅助标准是调整方法。

14.【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关系包括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即权利人和义务人。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综上,正确答案为B。

15.【参考答案】C  

【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权利义务性。选项A,二人已订婚但没有正式登记未得到法律确认。选项B,党内关系不是法律关系。选项D,是非法关系。

16.【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体现在:①结构上的相互关系。权利和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个表征利益,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一个是受动的;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②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从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在社会中的总量是相等的。③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引,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引,两者在功能上是互补的。④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 裂 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⑤价值上的主次关系。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权利本位:在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是第一性的,是义务存在的前提,相对于义务而言,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保障权利的实现。综上,选项B错误。

17.【参考答案】A  

【解析】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又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选项A,属于法律行为。

18.【参考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法律关系。

选项B正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①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②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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