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 号 )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 一 ) 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等共 11 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相关高校须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招生专业与我省艺术专业类别对应信息,并在我省统考前予以公布。 ( 二 ) 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 行的少数高校)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 (专科) 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或类别对应不一致,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 专业考试及*使用
山东省 2023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 一 ) 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 2023 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 1.2023 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 ;播音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面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别为 2022 年12月15日—19日、12月15日—22日、12月15日—20日、12月15日—22日、12 月15日— 19日、12月15日—19日。 美术类考试科目: 速写、造型基础 (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0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 :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150 分, 总分满分为300 分。 舞蹈类 按舞蹈类 ( 艺术舞蹈) 、舞蹈类 (体育舞蹈) 和舞蹈类 (健美操) 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 (体育舞蹈) 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分别为6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 (健美操) 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120分、 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120分,总分满分为 300分。 音乐类考试科目: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 戏剧影视表演类考试科目: 服装表演类考试科目: 2.艺术统考*使用。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等提前批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作为专业*, 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 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 (专科) 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 (二) 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3年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原则上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有关高校官网。 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 三 ) 其他。 1.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 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招生,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类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且高考文化*不得低于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录取并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2.高职 (专科) 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其余类别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如个别高职 (专科) 专业无法对应,确需组织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地制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要与《2023 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所述内容完全一致。各招生院校章程相关内容如果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 致,按教育部或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 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 3 个录取批次,3 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 一 ) 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 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 三 ) 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五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 )。 ( 一 )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 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其余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 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75%;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65%。 (二) 高职 (专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 (专科)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六 志愿填报
考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根据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要求填报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 一 ) 本科提前批。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 本科批。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 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 航空服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使用统考*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但使用统考*与使用校考*的专业不能兼报。校考专业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院校相关专业,上述两种类型也不允许兼报。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专业时,考生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 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确定)。 ( 三 ) 专科批。 七 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 (专科) 专业均实行文化*与考生所填报专业*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的,一律不予投档。 ( 一 ) 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专业合格*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 本科批。 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根据综合分数 (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 (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70%、文化* (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 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30%、文化*占70%计算。 3.书法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40%、 文化*占60%计算。 4.舞蹈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70%、 文化*占30%计算。 5.音乐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70%、 文化*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30%、文化*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30%、文化*占 70%计算。 8.戏剧影视表演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70%、文化*占 30%计算。 9.服装表演类 (使用统考*),综合分数按照专业*占70%、文化*占30%计算。 ( 三 ) 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 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投档。 声明:内容来源于网络。成达学校尊重版权, 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私信联系管理员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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