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江苏南京发布 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其中南京市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 2023年4月1日开始 ,2024年3月31日结束!一起看看具体内容~ 4月1日开始! 有财政局通知……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 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 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 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3、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 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官方全文 (滑动查看更多) :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3〕6号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四)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五) 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详见合作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课程列表)。 (二)学习方式: 1、企业类(含我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 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 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应使用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管理软件加强管理。应在培训前10天把培训方案向我局报备,培训前一周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前一天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等,督促学员认真学习。 2、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会计人员采取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四、网络培训的实施 (一)网络培训机构 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参加学习。 (二)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nanjing.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学习,学满学分、考核合格后,由网校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学员可在网校打印合格证书,不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三)会计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四)符合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见附件)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 (五)以前年度(2019年--2022年),因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方式与2023年继续教育相同。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网络培训的宣传、网络运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面授培训的学分管理,学分折算抵免的审核,协助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面授培训。 (三)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招标确定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择优选取合作对象,签订继续教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管理细则,加强管理。 (四)继续教育机构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如有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高消费活动的,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不参加继续教育 会有什么影响? 不参加继续教育可能会影响大家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升职加薪等。具体有哪些,一块来看下! 1、影响报考会计考试! 完成继续教育是判断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广西、新疆初级会计报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学分! 北京、江西、新疆、江苏、内蒙古、山东、湖南、广西、贵州、重庆、上海等地都 明确要求报考中级会计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 内蒙古:会计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会计考试的依据之一。
图片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山东:报考中级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图片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2、不做继续教育可能现有证书作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持续参加继续教育。
完成继续教育,是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总结为一句话:继续教育更加严格了,不参加继续教育证书将作废,将没资格从事会计工作。 3、影响升职加薪 继续教育新规中明确说明: 用人单位要把会计人员升职加薪的机制与是否参加继续教育相结合 。 由此可见,在会计人员的职场竞争中,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都变成了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如果忽略继续教育的学习,可能失去明显的优势,可能无望升职加薪。 4、影响先进评选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一条指明: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也就是说, 不参加继续教育,在参与评优评先、高端选拔中失去竞争力 ,各种福利待遇也都将与你擦肩而过!大家千万别错过继续教育哦! 重视继续教育、做好继续教育,是我们每一个会计人都应该做的事情! 快来报名参加全国第一次模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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