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注专心专一于书法教育,办学十年、师资力量雄厚、*傲人
东方星书法老师直接接听
2025/6/6 2:10:13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广纳贤才,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我国西北地区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2个教学单位,5个综合性科研机构、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和2个美术设计馆,有硕士、本科、中专三个办学层次,全日制在校生5800人。作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1个学术型硕士点(7个方向)、5个专业型硕士点(19个方向)和1个交叉硕士点,拥有7个国家专业建设点和5个自治区专业建设点,有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及众多校外实践基地,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诚实守信。3.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发挥教学、科研和师德师风的模范作用。4.学术专业水平高,科研创作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具备带领专业和承担核心骨干课程教学的能力。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条件。(二)岗位条件 1.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及以下,、省部级杰出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引领本持续发展的能力,对本建设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在理论或实践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年龄50周岁及以下,对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力,近五年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具备成为人才的潜质。3.专业骨干: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年龄45周岁及以下,胜任核心骨干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五年在本领域中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4.优秀青年博士: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实践与创作能力。三、引才待遇(一)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创作工作经费,具体根据引进层次面议。(二)科研创作保障:根据学术和科研创作需要,提供研究创作平台和实践基地,为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请、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作平台项目。(三)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职级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符合条件的,次年申报参评副教授。(四)其他待遇: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项目,在科研创作时间保障、团队合作、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四、引进程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以下程序引进:(一)报名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2.有意向者可将附件3信息表及支撑材料发送至专业所属学院邮箱,并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报名学院联系。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二)资格审查依据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三)考核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四)体检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申请在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查,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五)考察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六)公示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排除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艺术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初次就业人员)或6个月(原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2.联系电话:0991-2501250(夏老师、刘老师);3.邮箱:rsc@xj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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