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会计老师直接接听

400-029-09** 400-029-0997 转 7338
查看完整号码
扫码拨号
微信扫码拨号

公司自用的房产已经大大贬值了,能否按评估后的较低的价格来从价计征房产税?

2025/4/19 1:59:50

点击下方【预约】直播请问公司自用的房产已经大大贬值了,能否...

图片

点击下方【预约】直播请问公司自用的房产已经大大贬值了,能否按评估后的较低的价格来从价计征房产税?答复:首先明确的告诉你,不可以的。原值是不变的,即使房产评估增值或老化贬值,原值也不调整。即使房产市场价下跌了,房产税的计税基础还是原来的余值,而不是现在的评估价。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原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核算。若未按规定核算的,需调整或重新评估。

图片

?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由于部分文章无法鉴别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在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本文来源:郝守勇税库

图片

图片

添加微信咨询
鲁老师 @郑州金鹏会计培训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

微信号:158******08

立即咨询

“郑州金鹏会计培训”是郑州金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教育宝平台开设的店铺,若该店铺内信息涉嫌虚假或违法,请点击这里向教育宝反馈,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机构评分

环境:5.0师资:5.0服务:5.0效果:5.0

公示信息

店铺名称:郑州金鹏会计培训

单位名称:郑州金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名称:zzjp(158******66)

所属城市:河南郑州

入驻时长:19年

在线客服:在线聊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