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会计老师直接接听

400-029-09** 400-029-0997 转 7338
查看完整号码
扫码拨号
微信扫码拨号

2023年个人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又有人被查!

作者:金鹏财务 来源:金鹏财务 2023/2/14 16:13:08

多家公司利用支付宝 发工资被查!1、杭州养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多家公司利用支付宝 发工资被查!
1、杭州养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单位将除基本工资之外的 工资通过 实际经营人董某某的 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宝发放,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单位通过实际经营人董某某 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宝收取账外销售收入 ,未 如实申报纳税。 2、杭州天下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该单位存在 利用支付宝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薪酬、给兼职教师人员发放劳务报酬 等情况,共计1754808.62元,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该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间,共计取得资金流入24353653.97元 ,营业收款13492807.81元,未按规定申报收入。
支付宝收款不纳税 财务负责人被判逃税罪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就曾通报过一则案例:
1、 涉事主体及关系图
2、涉事事由 (1)公司正式开始营业后,陈某2提议通过 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代替公司账户来接收营业收入的方式进行逃税 ,被告人张某林、曾某伶均表示同意。 (2)张某林、曾某伶与陈某2在公司设立分别捆绑公司账户的POS机和捆绑周某1等人私人账户的POS机,在客户刷卡付款时,被告人张某林、曾某伶等人主要 使用周某1私人账户捆绑的POS机收取装修款。 (3) 使用其他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上述收取的营业收入均不入公司账户。 3、最终结果 (2)被告人张某林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3) 被告人曾某伶(财务负责人)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 九大风险点! 1、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2、增值税无法抵扣
3、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4、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1)增值税方面: ①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 ②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方面: 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存在漏记少记收入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方面: 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注意,微信、支付宝发红包有时也要缴纳个税,具体如下:
5、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
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注意了,以下 9类交易 将重点监控:
2023年 私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那私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不仅仅如此,2020年央行又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 。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该如何做账?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 在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基本概念解析中说到: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所以,微信、支付宝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方式,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来核算。 1、收取销售货款确认收入时
2、微信/支付宝与银行互转
3、微信/支付宝采购物品
4、微信/支付宝涉及手续费
5、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
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由于部分文章无法鉴别有真实法定的原创者,如 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在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本文来源 : 财务第*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
添加微信咨询
鲁老师 @郑州金鹏会计培训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

微信号:158******08

立即咨询

“郑州金鹏会计培训”是郑州金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教育宝平台开设的店铺,若该店铺内信息涉嫌虚假或违法,请点击这里向教育宝反馈,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机构评分

环境:5.0师资:5.0服务:5.0效果:5.0

公示信息

店铺名称:郑州金鹏会计培训

单位名称:郑州金鹏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名称:zzjp(158******66)

所属城市:河南郑州

入驻时长:19年

在线客服:在线聊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